拍卖公告
需报废拆解的三艘船舶和二辆油罐车三辆厢式货车一辆小车
2012-07-25 01:05:09
型 号
产 地
规 格
尺寸范围
拍 卖 公 告
受宁德市公安边防支队委托,定于2012年8月2日16:00时在我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会,拍卖标的:需报废拆解的三艘船舶和二辆油罐车、三辆厢式货车、一辆小车(拍卖成交后均需在委托方监督下,由具有拆解船舶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负责拆解)。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司联系看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2年8月2日12:00时。
联系电话:2986788 13950581863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东路西侧17-29号六楼
 
                                                     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于2012年7月24日在《闽东日报》刊登《拍卖公告》,并定于2012年8月2日(星期四)16:00在宁德市蕉城区城东路西侧17-29号六楼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就本期拍卖会的拍卖须知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拍 卖 须 知
、竞买资格
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相应的资质材料,签署本期拍卖会资料,办理竞买登记等手续。以个人名义竞买的需查验个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法人名义竞买的需查验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人的身份证,经查验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
二、竞买保证金
1、拍卖标的一、二、三、四、五竞买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3万元,拍卖标的六、七竞买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2万元,拍卖标的八、九竞买保证金分别为1万元。有意参加竞买者须按约定将竞买保证金于2012年8月2日上午12时前汇入我司银行帐户(户名: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德东侨支行营业部;帐号:13210401040010940)
2、竞买保证金收据登载的缴款人应与竞买人名称相一致,否则该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3、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标的拆解保证金。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如数退回。
4、拍卖竞价前,拍卖人宣布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竞买人对此不得持有异议,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增价方式拍卖。拍卖时,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至无人继续加价时,拍卖师连报三次,最后以拍卖师敲槌表示成交。
拍卖师有权根椐现场状况调整加价幅度。
四、会场秩序
1、竞买人竞价时,所持号牌应高举过头顶,以免拍卖师漏报。
2、竞买人于拍卖会举行前持拍卖人出据的有效竞买登记凭证和号牌,入场参加拍卖会。为保证拍卖会秩序,每个号牌最多允许进场2人。
3、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随意喧闹,不得扰乱秩序,不得有串通、操纵、垄断行为,若有以上行为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应将号牌交给拍卖人。
5、举报电话12315。
五、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竞买人不得有阻碍、干扰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及恶意串通其他竞买人等违反拍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拍卖人有权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
六、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价款、佣金及其它款项,未按照约定支付所有款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交纳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并按约定支付所有的款项,否则视为违约。
八、本次拍卖标的系边防部门罚没物品,无任何证件,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不提供任何手续及相关证件,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交清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标的由委托方直接于标的存放处移交给买受人并在委托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标的进行拆解。
九、船舶的拆解应由具有拆解船舶的相关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经营拆解船舶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负责拆解,拆解时间以标的移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拆解完毕,方可退回拆解保证金。
十、买受人在交清拍卖成交款的同时,还应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5%的佣金,支付评估费标的一:4100元;标的二:2200元;标的三:2250元;标的四:4700元;标的五:4800元;标的六:1800元;标的七:950元;标的八:600元;标的九:500元。
十一、买受人应按相关规定确保船舶、车辆拆解安全及符合环保要求,拆解船舶、车辆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回拆解保证金。
十二、标的的拆解、运输、人工费等税、费及各项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及移交标的中各项安全责任。
 
                                                                                                           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注 意 事 项
一、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已看样,并认同拍品品质,本司对拍品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买受人应遵守国家对拍卖标的的相关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三、拍卖标的(需报废拆解的三艘船舶和二辆油罐车二辆厢式货车一辆小车)现状:
标的一:
闽霞渔F196号渔船(边防扣押2),该船长25.6米,宽4.80米,船深2.40米,材质为钢质,作业类型为油船,无任何相关证书。停泊于福安甘棠外塘码头。
标的二:
闽霞渔F2018号渔船(边防扣押7),该船长17米,宽约4.00米,船深2.10米,材质为钢质,作业类型为油船,无任何相关证书。停泊于福安甘棠外塘码头。
标的三:
闽福州油1013号油船,该船长18.8米,宽约5.60米,船深1.38米,材质为钢质,作业类型为油船,无任何相关证书。停泊于福安甘棠甘坪码头。
标的四:
油车一:赣AH0996,东风LGAG4DY3192019776,车架号DFDL4251A9,动力号87873555,2010年02月04日初次登记。停放于下白石金宏盛船业厂内。
标的五:
油车二:赣F29227,东风LGAG4DY37A5026542,车架号DFDL4251A9,动力号87788370,2010年11月09日初次登记。停放于下白石金宏盛船业厂内。
标的六:
J12885,解放牌CA5072XXYPK2L4货车,车架号LFNA7RJN43AA37867,动力号50502971,2004年02月05日初次登记。停放于福鼎。
标的七:
J62675,江淮牌HFC5083XXYKR1D货车,车架号LJ11RFCD351013978,动力号26541,2005年06月08日初次登记。停放于福鼎。
标的八:
ED0118,解放CA1050PR2L4A货车,车架号LFWJ59CM4Y1L02362,动力号50103935,2000年12月15日初次登记(该车辆严重变形破烂损坏)。停放于霞浦小沙停车场。
标的九:
ES2699,上海大众桑塔纳330K8LLOLTF2,车架号LSVJF0334WB005172,动力号AJR0067291,1999年01月27日初次登记。停放于福鼎。
以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若与现状不符,以现状为准。
四、违约责任:
若买受人不履行本期拍卖须知和注意事项的条款,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
 
竞 买 人 声 明
 
本人在此文件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已看样并接受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瑕疵。本人自愿履行《拍卖须知》《注意事项》的约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拍卖成交后按相关规定确保船舶与车辆拆解安全及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标的拆解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安全责任,在委托方的监督下及时、积极安全的拆解;并提供相关报废证明予委托方。
 
竞买人(签章):                      签章日期:         
 
代理人(签章):
 
 

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东路新雅商厦A栋二梯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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