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9-06-01 03: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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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市土拍告字[2019]1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9P01 宗地面积: 8694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天山路北侧、王坑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8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服用地   保证金:  1920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638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11000元/平方米 备注:  该宗地土地主要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宗地编号:  2019P02 宗地面积: 8588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天山路北侧、王坑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10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服用地   保证金:  1950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650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11000元/平方米 备注:  该宗地土地主要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宗地编号:  2019P03 宗地面积:  3333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天山路北侧、王坑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7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10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保证金: 870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290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11000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2019P04 宗地面积:  3528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天山路北侧、王坑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80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保证金:  810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270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11000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2019P05 宗地面积:  134129平方米 宗地坐落: 福宁北路西侧、兴邦路南侧、建工路东侧、团圆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容积率约1.8(其中商业片区约1.149,住宅片区约2.50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住宅片区100米,商业片区24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服用地   保证金:  11020万元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36725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 不超过7950元/平方米 备注:  该宗地土地主要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配套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不接受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加竞买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地价。地下可销售非人防车位不收土地出让金。按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2019P01-2019P0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缴清余款;如成交溢价率超过20%,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入市财政。2019P05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5个月内缴清余款,如成交溢价率超过20% ,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缴入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财政。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5月31日 至 2019年06月20日 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5月31日 至 2019年06月20日 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9年06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在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上五宗地块的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 2、2019P01、2019P02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分别位于相应地块东南侧、西南侧,用地面积均不小于6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均不小于4000平方米,绿地率均不小于30%,应独立用地并设独立出入口;2019P05配套建设一所9班幼儿园,幼儿园用地面积约40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50平方米。以上配套幼儿园与城镇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依照有关规定将产权无偿移交给属地教育部门用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严禁挪作他用。 3、2019P01-2019P05地块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用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等其他社区配套用房按相关规定给予设置,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无偿提供给属地民政部门,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及文化活动用房归于业主共有,卫生服务站无偿提供给属地政府。 4、2019P05地块竞得人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在东侨开发区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宁德市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八、 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90009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蔡女士 联系电话:0593- 2290852 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93-2969988、17759298168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3-2817398、13860982610 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银行帐号:35050168243300000539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宁德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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